(相关资料图)
佛山新闻网讯 佛山日报记者谢文骏 通讯员陶随灵报道:原告代理人在乡村驻点,被告远在外地,该如何进行庭审?12月7日,高明法院利用在荷城街道庆洲社区打造的首个网上巡回法庭,对一起旅游合同纠纷案件进行线上审理并当庭宣判,这也是该网上巡回法庭的首宗庭审案件。
高明市民严先生夫妻于2019年8月与外地某旅行社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9月双方签订了《自由行及单项产品委托代订协议》等三份旅游合同。上述三份合同主要约定严先生夫妻参加该旅行社公司组织的2020年东京奥运会单团定制旅行团。后因疫情原因团组取消,因此严先生夫妻与该旅行社公司在2021年7月签订了《退款协议》,约定该旅行社公司在同年的12月30日前将212664.5元退还至严先生的银行账户。但该旅行社公司一直未按照约定履行退款义务,严先生夫妻于今年11月诉至本院,请求法院判令旅行社公司支付约定的款项及利息损失。
得知原告代理人在乡村驻点,被告代理人因在外地不方便到庭,为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诉累,承办法官陈玉明决定利用距离原告代理人较近的庆洲社区网上巡回法庭,通过线上开庭的方式解决纠纷。
开庭当天下午,原告代理人到达庆洲社区巡回法庭,被告代理人也如期上线。主审法官、书记员,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兵分三路”线上开庭,40多分钟后,庭审顺利结束。因案件事实清楚,庭前准备充分,法官经审理后当庭宣判,判决被告应向两原告返还212664.5元及逾期利息。
原告代理人表示,这是第一次参与网上巡回法庭,这种远程视频和巡回审判结合的模式,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
为落实司法便民措施,高明法院在庆洲社区设立并启用了首个网上巡回法庭,并配备电脑、视频会议终端等信息化设备。网上巡回法庭是作为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面向较偏远的乡镇等有需要的地方,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的固定审判点。群众可以就近在网上巡回法庭,参与在线诉讼、在线调解等诉讼环节,免去来回奔波之苦。